2014年7月1日起,開始實施《海外賬戶稅務合規法案》(FATCA),以防止美國公民於海外逃稅,新法案將令持綠卡港人要繳香港及美國2地稅項,所以不排除會造成更多人放棄美國戶籍。
港逾5萬美國公民受影響
新實施的FATCA,將影響着在港逾5萬名的美國公民。據FATCA法案,持有綠卡或美國公民需向美國稅局申報海外金融資產及收入,但由於申報責任在金融機構身上,相信機構如銀行會做足措施,以防被罰30%收益。
據FATCA法案,持有綠卡或美國公民需向美國稅局申報海外金融資產及收入,倘海外金融資產值低於5萬美元(約39萬港元)或每年收入不高於9.5萬美元(約74萬港元),將不需要就法案向美國稅務當局交稅。
如上述金額超過下限,毋須擔心雙重徵稅,美國公民原本已需向美國稅局申報各地收入,在港已繳稅項則可在美國徵稅時獲等值扣減,不存在雙重徵稅的問題。《福布斯》曾報道指,去年放棄美國公民身份的人數達2,999人,較2012年的932人升221.78%。